有工作的情况下不跟老板说走了要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8:42:01
我现在在一个私人企业工作,不想干了,想直接走了,这样要紧嘛?我的意思是不告而别,不跟老板说,就这样消失会不会有问题啊?

当然有问题!而且还是法律问题。
如果你是试用期的员工,你可以提前3天提出,公司不管答应不答应,都应该让你走;如果你是非试用期的,签了合同的,你提前一个月提出,也就是一个月后不管公司答应不答应,你都可以走;如果你即是非试用期,而且还没签合同,你应该向公司要双赔的工资再走(至试用期一个月后至今,有几个月,就应当给补几个月的工资),去看看《劳动合同法》吧。

要看你有没签合同,有就看里面有没人说明.

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