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和公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30:56
好心人帮助解答下一个财产公正问题,我父亲去世,原单位以前有比集资款,现在退股,按照单位要求,我们提供了还未注销父亲的身份证,单位将这笔钱存入银行,但是现在建设银行统一密码“888888”不能用要改密码,要本人持有效证件前去银行修改,但是父亲已去世,银行工作人员提示可以进行财产公正,我想问的是,这个公正是怎么个收费标准?这次公正了,以后有其它类似牵扯父亲的问题,还需要再进行公正么?

你要作的是继承权公证。
1、什么是继承权公证?
所谓继承权公证就是当你父亲去世,关于遗产由谁继承的问题进行公证。否则,涉及你父亲的房产不能转让,股票不能兑现,存款不能取回等问题。
2、如何进行继承权公证?
由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爷爷、奶奶、你的兄弟姐妹、你母亲)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收费标准要到你所在市或区的公证处咨询(因为不同地方标准不同)有了此次公证除非再有什么特别的事项要求再次公证,一般不会再公证了.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