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康宁终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50:33
2000在人寿保险营销员的再三劝说下,购买了康宁终身大病医疗保险.在2007经检查是左肾占位,化验结果左肾上长有恶性肿瘤.当时就告诉人寿保险公司.由于肿瘤过大,在手术中摘除了左肾.术后家人拿着病历和相关手续资料到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下了病人的档案资料,说给赔两万元,此后家人收到的答复是不给赔偿.理由是肿瘤是原位的没有扩散,
我想问一下保险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该怎么办? 希望给一个权威一点的回答
左肾上的肿瘤太大了所以只能摘除了,器官摘除了符合赔款条件的 可他又说没扩散所以不给赔难道要等人死了才给赔?如果有权威一点的答案我再追加20分

不了解您的具体情况。。不过现在只有信诚人寿可以对原位癌进行赔付

恶性肿瘤已经不属于原位癌,按照合同按说应该赔付,但具体的要通过投保合同来看

原位癌不只是信诚一家可以进行赔付,很多保险公司都可以进行赔付,当然不可能在所有的合同里,像各个公司的大病医疗不太可能会有原位的赔付!信诚也一样!

不太可以太绝对的!

您的事情需要看到合同才可以下定论!

您这种情况必须仔细看合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据我所知,康宁终身寿险的保险责任只有10类重疾,高残和身故。其中免责条款中明确有原位癌,也就是说原位癌是不赔的。您可以仔细看看保险责任中不包括您说的器官摘除。
原位癌也是恶性肿瘤,只是没有转成浸润性的恶性肿瘤。康宁终身是市面上比较便宜的重疾险,便宜自有便宜的道理,所以它的保险责任非常有限。
像我们中意的重疾险就包括原位癌的赔付,而且是额外赔付,患了原位癌赔付保额的20%,原保额保持不变。
说到底还是要看合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我可以帮您看看合同,如果需要的话,您可以给我留言。

都是自夸自家的
这个要看具体里面的条款定义了,据我了解,康宁终身的病种包括:
重大疾病:是指下列疾病或手术之一: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注1)
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注2)
三、脑中风后遗症;(注3)
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注4)
五、癌症;(注5)
六、瘫痪;(注6)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注7)
八、严重烧伤;(注8)
九、暴发性肝炎;(注9)
十、主动脉手术。(注10)
其中,癌症明确的写“原位癌”是赔不了的。而第七项的规定是“移植”而不是“摘除”。
所以很遗憾,根据原有条款应该是赔不了的。
另外,这个确诊是什么时候,是不是应该使用《重大疾病使用规范》的定义呢?

原位癌是不赔付的,但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像肾移植)应该是属于很多重疾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的,具体要看你的条款是怎么写的。如果你有什么问题,首先,你去找你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