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问赡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37:53
我爷爷今年85我奶奶今年也80多了身体都不好,我爷爷现在瘫痪在床但是神志清醒脑子没病,我奶奶有很严重的心脏病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离开了,我爷爷奶奶身体好的时候一直都是由我家来照顾的,2000年往后我爸妈分居今年离婚了,老人今年12月份都住了一个来月的院他们看自己也时日不多就找了家里人来立了遗嘱说谁给我养老谁就得这套房子,之前老人已经立了一份遗嘱已经说明把这套房子给我爸爸了,但是老人活着遗嘱就不生效,我爸爸想要这套房子我爷我奶以前都是由我爸来照顾的,现在他们身体不行了剩下的子女就都想来争房子,但是老人还是愿意把房子给我爸爸的但是其他子女都不同意现在也不出钱给老人养老,老人每月都需要吃大量的药物而且我爷现在也瘫痪了我爸一个人也是负担不过来需要请人来照顾但是请人这笔钱其他人也不想出.我爸爸得了房产那他就必须一个人承担所有老人的费用么,而且老人以前有一些其他的值钱的财产已经都给了其他子女了,其中有一个老式留声机此价值与房子等值甚至超过房子的价值可是拿走东西的人现在反过来还要让我爸爸卖房子给老人养老这些都合理么.

每个子女法律规定都有义务赡养老人,此案中不负赡养义务的子女显然已经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第九条的规定,可以依此为据来起诉请求索要赡养费,至于老人的遗嘱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老人所立的书面遗嘱经有关部门公证后将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具体参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十六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十八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十九条 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