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指定放烟花爆竹地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07:59

除夕到正月十五,全市均可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车站、机场及公共交通路口,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油气罐站等单位及附近100米内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县政府在以上区域设置禁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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