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第三者造成离婚,无过错方可否告第三者,向“第三者”要求赔偿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57:15
我怀孕7个月的时候,因为第三者,老公跟我的关系破裂,现在孩子2个月了,老公始终因为她的介入,对我极度不满,我就跟他离婚了。他们耍的时候是同事,我有他们耍朋友时的QQ上面的对话和照片,还有老公的手机跟她联系频繁的纪录,还有老公亲口承认的录音,请问这些证据能不能告第三者并向“第三者”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受理这些案件么?
这样的情况如果法院能受理,我的胜算大么,还有打这场官司,需要多少钱,
我也知道这件事主要是前夫不对,可是我还爱着他,我还想给他机会,所以不忍告他,我不想把关系搞僵了,在说他现在经济也紧张,是他的态度,让我很不舒服,只有找第三者

不能,只能告你的前夫要求损害赔偿,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能证明你前夫亲口承认的录音是真实的,胜算较大。
损害赔偿的金额相对来说也不大,不请律师的话,法院也只收几百块诉讼费。

我知道,你现在的局面,肯定会痛恨第三者的。但是,你不能把你的不满撒在第三者身上,你应该明确的一点是,给你造成伤害的是你的丈夫,用情不专,他应该对所发生的一切负责任,你可以到法院告你的丈夫,让他给你的孩子抚养费,这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

不能,但你可以向你老公拿善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