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丧劳人员还需要开病假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5:06:49
我是名男性残疾人,今年45岁,不到提前退休年龄,今年单位突然提出要我遵守厂纪厂规,据说他们从12333录了音,完全丧劳也要开具病假证明,难道丧劳证明不能作为病假的证明吗,他们硬要搞形式主义,我该怎么办,有无相关法律可以依据?

失业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办公室认定为享受丧劳特困重点帮助对象的,女性在45至50周岁、男性在50至60周岁期间的,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可办理退职;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或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其中,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不满规定年限的,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其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手续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结算中心办理。
丧劳证明可以作为你丧失劳动力的证明,可能单位需要持有这份手续吧,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规定。以上是国家针对丧劳人员的政策,如企业对你有不符的行为,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