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吃饭,车丢了 该怎么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30:52
今天大年初一晚上我跟几个朋友去饭店吃饭。
他们门口有专门看车的保安,我们进去的时候那个保安还提醒我把车锁好,我也照做了。
然后吃完饭出来车就没见了,问了才知道是因为店里生意忙,保安被叫进去帮忙了。
然后我就打110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备了案。
因为我的驾驶证、行车征都在摩托车的箱子里放,仅仅有一张购车发票还有就是办理牌照时给的临时票。
饭店老板也承认我在他那里丢车,并且当民警面说清楚了事情的经过。
我就是想问下索赔的事情,我的是五阳本田踏板车,2001年花13400买的,有购车发票。
现在就是协商赔偿的话要个多少钱合适,如果协商不成,我找他索赔的时候的依据是什么,最好能给出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

回楼主
消费停车场经营者设立附属停车场,目的在于提升自己经营场所的档次,吸引更多消费者,以达到赢利的最终目的。不管该附属停车场是否收取费用,其建设和运营成本如值班员的工资、因场所占用土地所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实际上已经通过提高服务和消费价格,长期分摊到消费者个人名下,可以说已经在变相收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从形式上讲,不仅是针对经营者的服务直接侵害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情形而言,而且也涵盖了来自消费者、经营者之外的第三方的侵害。
楼主正是为了到此饭店处安全消费,才将摩托车按保安员指定的位置停放在饭店门前,因此,饭店对楼主的车辆负有相应的看管义务以保证原告之财产安全,这也是基于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一种附随义务。

以此楼主可以要求饭店赔偿
赔偿应该按照你车的原价减掉损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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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饭店赔偿损失,但要公安出具案件无法侦破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