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管辖约定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18:59
假设某中国公司和一家德国公司在澳门签订了一份合同,中国公司以500万卖给德国公司一艘旧客轮,并且约定,在越南港口交货,本协议中任何争议均按照香港法律办事,由香港法院管辖任何纠纷。但德国人在交货时发现货不对版,中国公司却一口否认。那么,此时德国公司要到哪里起诉?
客轮为巴拿马籍

本案件看似混入了海商法关于船旗国取得管辖权的情况,实际上并不是海上贸易或者国际海上运输案件,而是民事买卖纠纷。
这样看,结论就很明显了,民事合同中所规定的约定管辖,具有优先的效力,所以这个管辖约定是有效的。
香港法院取得管辖权

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