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于车内的应怎么赔偿???急事啊!!!就这么些积分了全给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9:30:29
2007年1月24日。我爸开车载着一个要好的朋友帮他去办事(不收他车费),公路上停着一辆大货车,我爸没有看见大车,撞上去了,我爸的朋友当场死亡,死于我爸车内。 死者的父亲农业户口1948年11月29日出生,母亲农业户口,1947年3月14日出生。死者有两个女儿,一个是1995年12月24日出生,另一个2004年2月1日出生。死者有3个兄弟,都有扶养老人的能力。 我爸应怎么赔偿死者的家人。谢谢大虾了啊!!!!!!!!!!!!!!
责任认定是部分责任。 请把赔偿金额具体怎么算给我说一下。 赡养费是怎么算的。老人到多少岁才可以领赡养费。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

要赔偿我想是毋庸置疑。
交警的责任认定是怎么说的?负全责?部分责任?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
按照不同户口的地方标准,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不一,城市户口往往比农村户口高,沿海城市户口比内地城市户口高,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每个地方都有标准平。

要赔偿我想是毋庸置疑。
交警的责任认定是怎么说的?负全责?部分责任?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
按照不同户口的地方标准,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不一,城市户口往往比农村户口高,沿海城市户口比内地城市户口高,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每个地方都有标准平。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