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0:12:50
我是新东方某分校的教师,我们学校的工资不论多少,一论扣除22%,请问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要怎么办?

理解。。。
以上所说无意/
郁闷 到银行支票拿钱还造工资表。
还不能超过1600。。。。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不合理,LZ可以自己根据这个算下.
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资薪金总额-四金-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四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