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工年初一工作至初三有加班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2:22:40
我是个在校学生,寒假没事去了超市里做短期工,工作了17天,工作时间是从阳历的1月24号(阴历17)到2月9号(年初三),但是那个超市也没有给我们加班费,我们去问科长之类的,都说不知道,或者不张工资之类的,我们说国家规定的啊,但是就不说话了,是不是推卸责任?还是因为我们是学生不懂得这些?但是有一点同样在超市里做收银员的短期工怎么就是3倍的工资?
所以我想问清楚是不是国家规定的无论长期短期正式和非正式人员只要初一到初三在某单位出劳力都是要给3倍工资的?
还有就是真的要是发3倍工资他们没有发 我们怎么去告他们?
有知情劳动法详情的朋友给我个答复好么?
谢谢啦~~~~~`我想拿回我们应有的....

你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学生没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你与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劳动行政部门是不会受理的.在打工之前,你没有与单位形成书面协议吗,比如规定休息\薪金\工作时间等问题吗?若有的话,你可以通过司法部门解决,即要上法院了;如果没有,那只能自认倒霉了,与单位领导进行协商,问问他们到底如何处理.不要老是把法律挂在嘴上,硬碰硬,可是要碎的,你是个大学生,应该懂得沟通协商比法律途径有效吧?!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