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的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00:41
我和媳妇结婚前由我的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的名字是我自己没有进行财产公正。但是由于最近发生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父母感到有些不安,听说房屋的产权在我们结婚五年后将成为共同财产,如果我们的感情遇到危机,他们的一辈子的心血就被人分走一半有些不甘心。
我现在很迷茫,我也不知道婚姻法中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我是否需要进行婚后的房产公正?
谢谢!!!!
要是她不准备伤害我,我也不会的。
要是法律没有5年规定的化,我也不想这么做。

修改后得《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取代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你不怕伤害你老婆 就去公正吧

五年你老婆就从一个美丽的少女变成一个人妻,人母,可能美丽没了,身材没了,可爱没了,而你却没太大的变化.如果你失去一半的房产,那么总的来说还产你失去的少,而你老婆失去的多得到的少!
你如果去公正,恐怕不离婚也会因此伤了感情慢慢的离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