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的临时工待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7:01:25
我在某信用社工作(临时工)已经满10年,和其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劳动量一样,有过而无不及,而我的待遇和各个方面却低的可怜.就算单位和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待遇无提高有什么用呢?

根据新颁行的劳动合同法,你在要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要求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接受,否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注意:连续工作十年之后,你要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属于你的单方权利,用人单位无权拒绝;至于福利待遇你也有权要求同工同酬,用人单位不能拒绝你的合法要求。当然,你自愿降低也是你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保留证据(如工资条等),随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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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6/30/content_6311563.htm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