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该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9:09:27
尊敬的专家:
你们好!
我现在有一要事向专家咨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甲家与乙家向来有点不合,2005年春节前,乙家的男人与甲家的男人在一场有关乡村春节礼仪安排的合议时有过意见相左,乙家男人回家后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媳妇,他的媳妇在他的家婆的催逼下不情愿的到了甲家讨个公道,甲家男人说理后,乙家媳妇回去了,但不久又在之后又在乙家的家婆的带领下来到甲家,说要甲家收养她。甲家成员感到不可思议,于是半开玩笑地说: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在这里象家狗一样看看门。这时候乙家媳妇与甲家媳妇开口大骂一通,结束后乙家媳妇感到无理,就回家去了,但又一次被家婆带着回到了甲家。在被甲家媳妇推搡一下之后,乙家媳妇跟着家婆回去了。不幸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乙家媳妇在回家路上倒下去了。救护车把她送到镇上医院,经过医生的诊断后证实乙家媳妇疑似脑溢血,得及时送县医院治疗。在医院里治疗了七天之后,因为无力支付昂贵的医药费而被迫出院。回家之后几天就因身体虚弱而死亡。
专家们:这两年来甲家处在一种不安之中,经常外出讨生活,因为受不了乙方家属的骚扰。前半月公安机关已经把乙方起诉的这起案件移交给检察部门。现根据检察部门透露的消息说要把甲方媳妇判重刑,甚至枪毙。
在检察机关对采证上有很大的失误,那就是:没有在场的人员都可以作伪证,现在检察部门就是以故意伤害罪对甲方媳妇进行逮捕的。
对于这样的案情,作为甲方的家属该怎么办才好?恳请专家们不吝赐教。
万分感谢!!!!!
海丰县可塘镇

如果案情像楼主陈述的这样,甲家最多也是一个过失至人死亡罪,不会有太重的刑罚。而如果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可能就有失偏颇了。

不可能判重罪的。如果单从你陈述来看,根本就没有犯罪,因为甲方媳妇所实行的行为,根本是无法预见乙方媳妇的死亡的。

而且刑事方面举证责任在控方,即检察院方,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形成证据链可以证明甲方媳妇有罪,则适用无罪推定,即甲方媳妇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