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德斯是国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6:38:00
弗兰德斯与尼德兰和荷兰的关系

16世纪60年代爆发了尼德兰革命,1609年签订的“十二年休战协定”事实上承认了荷兰的独立,意味着尼德兰革命在北方获得了完全胜利。而弗兰德斯则泛指的古代尼德兰的南部地区。
要是笼统一点说明三者的关系,可以说尼德兰的北部为荷兰,南部为弗兰德斯。现在的弗兰德斯指的是比利时,卢森堡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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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德斯”(Flanders),也称为“佛莱芒”(法语音译)。这个词语第一次在历史上出现于公元7世纪,有“流动”的本意。法兰德斯如今指的是比利时说荷兰语的地区,是比利时经济发达、旅游文化资源集中的地区。

法兰德斯曾是中古欧洲的一个重要的封建诸侯国家,通常是法兰西王国的封邑,大约是现在的法国东北一角(北部省)到比利时大半,也包括了尼德兰西兰省的南部。现在比利时有两个省以法兰德斯为名(属于法兰德斯区),分别为西法兰德斯省(Flanders Occidental)、东法兰德斯省(Flanders Oriental)。法兰德斯伯国曾在中古初期为法兰西王国强大的诸侯之一,在其极盛期,领土几乎囊括了整个比利时与东北法兰西,后逐渐为法兰西国王所压服,其领土也逐渐缩小。中古盛期以后,法兰德斯伯国相继画分出海诺伯国、阿图瓦公国等地,这两地现在也是比利时与法国的行政区划之一。在15世纪以后,法兰德斯与其他16个低地地区的省份/封邑,同为勃艮第公国的领土,后随著勃艮第王朝的覆灭,被划入了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在查理五世将哈布斯堡家族一分为二时,法兰德斯与其他16省归到了哈布斯堡家族西班牙支系之手,因此该地被称为“西属尼德兰”。18世纪后,法兰德斯与其他西属尼德兰南部6省(北部10省早已独立为尼德兰共和国,也就是俗称的荷兰共和国),改归哈布斯堡家族奥地利支系,于是改称“奥属尼德兰”。18世纪末该地又为法国所侵占,但到拿破仑战争后,南尼德兰与北尼德兰组成尼德兰联合王国。不过不久后,南尼德兰便脱离尼德兰联合王国,成立比利时王国直至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