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假难道只对父母和爷爷奶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05:07
我已经上班满四年了!是一个合资企业的正式工人。
在今年的一月五号我最最亲爱的老爷离我而去了。
我是单亲(父母早已经离婚,我被判给了母亲)。我很小的时候就是在姥姥家生活,爸爸从小就没管过我。一直都是姥姥、老爷和妈妈在管教我。
我老爷在我心目中比妈妈都重要。所以他老人家走后我都想过去……
我单位的小领导还是满重视我。知道我家里的情况。当小领导请示大领导丧假的事后,被单位的法律条文所捆饶。
虽然小领导个人帮我算了三天工时,但我还是不想欠人情。本来同事们的关系就很好,那我就更不应该欠人情。
请问谁能帮帮我,我该如何用法律去赢得我的权力???

我国《婚姻法》上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但是我国关于丧假的规定中所指的直系亲属只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的父母。

这个很巧,我那天也刚看了我们单位的劳动协议里。.

真的好郁闷。..竟然没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好寒心的协议。..

看来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只能看单位给不给人情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