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加多少班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29:28
我们厂里每天除了正常八个小时上班外,还得要另外加五个小时班,我想问下,厂里的规定违背劳动法没?我可以去举报吗?我都快累死了,有谁知道东莞寮步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没?

劳动法加班规定《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你们企业严重违反了劳动发,举报是必然的,但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现如今经常会发生企业暴力拦阻员工上访揭发。并且当地监管部门和企业有利益关系的不健康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