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刺史的官职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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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官名。汉武帝废除了沿秦而置的监御史制度,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又称部),各州任免刺史一人。此时的刺史为监察官,受御史中丞管辖,以六条诏书监察本州郡县官,秩八百石,较太守的秩比二千石为低。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汉哀帝初,改归旧制,不久复称为州牧。东汉初又复称刺史。汉灵帝时,改刺史为州牧,位居太守上,掌握一州军政大权,成为一级地方行政长官。魏晋南北朝,以刺史领州,多带使持节、持节、假节、都督诸军事衔。隋文帝废郡,以州领县,则刺史与前代太守无异。隋唐时期,炀帝、玄宗、武则天都曾经废州改郡,不久仍其旧。晚唐五代时,节度使、观察使所领诸州不得径自奏事上计,节度使甚至自署刺史,导致刺史职任渐轻。宋代以朝臣充知州,刺史成为专供武臣迁转的虚衔。
刺史前期是相当于现在的省纪检委的书记,后期权利扩大相当于省委书记了。

不同时期情况不一样,唐朝时的刺史相当于现在的省长

官名

西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元封五年(前106年)初置部刺史,根据六条规定监察各州,称“六条问事”

本为监察官性质,其官阶低于郡守

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哀帝初又改旧制。不久复称州牧

东汉除首都设司隶校尉以外,在外十二州,每州设刺史1人,秩六百石

灵帝时,各地农民起义爆发,朝廷为加强镇压力量,于中平五年(公元189年),改刺史为牧,往往派朝中大臣出领州牧,其权势至大,地位较郡守为高,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

自三国至南北朝,各州亦多置刺史,一般以都督兼任。隋以后,刺史为一州的行政长官

其间惟隋炀帝及唐玄宗时两度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但不久均复旧称

唐代节度使、观察使兼领驻在地的州刺史,所辖境内之州刺史均为其属官,刺史之职位渐轻

宋制以朝臣充知州,称“权知军州事”。清代以刺史作知州的别称,和前代的刺史不相同

相当于现在省长吧。
刺史,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