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间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5:53:29
现有一小区,南面一排房为12层大约30米高,临街。门面。住宅楼在门面上,路有5米宽,路对面为另一KFS空地,目前这个KFS在楼距方面要受国家规定吗?对方需要隔开多远?这个距离应该也受对方楼高的规定吧?这样对那个KFS来说公平吗?毕竟他要空出他自己的土地
另外一个小区在本小区正南面(回答的好的再补加20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 年版)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表5.0.2-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VII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
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底层商业不考虑日照。另外一个小区在本小区正南面,如果另一KFS的楼(板式楼)距你所说的12层楼15米的话,在中原地带的话,大概只能盖6层高才不会影响这座12层楼的日照。在南方会好一点,大概可以盖7层。

如果另一KFS的楼(板式楼)距你所说的12层楼20米的话,在中原地带的话,大概只能盖7层高才不会影响这座12层楼的日照。在南方会好一点,大概可以盖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