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是否与劳社厅函[2000]84号 有冲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1:52:22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是否与劳社厅函[2000]84号文《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此点相冲突呢?

没重突,
你不是晚婚,你是结第二次婚啊
假如你每年结婚,离婚都要假的话,用人单位不要亏死了么

楼主应该去查一下什么叫晚婚,晚婚只是针对初婚而言的。
所以,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