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大家帮我一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3:48:33
就这些情况,从法律上来看,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们的优势和劣势分别在哪里?我BF是个老实人,不想惹什么事,但是那个公司太欺负人,我看不过去。想在这里请教一下大家。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谢谢!就是因为他走得比较急,所以也答应了有个过渡时期,如果需要他的话,在此期间还会帮公司做些事情。关于兼职的事情,没有固定的证明,但是他绝对没有在上班时间做过兼职的事情,都是每天晚上很晚睡觉,周末也不休息去做的。这点兼职那个公司的人都可以证明,因为他们只有晚上和周末才会讨论这些事情。另外,关于网站,完全是由他
首先,你需要明确几个问题:
1、第一年合同中有没有关于兼职的说明?如果没有说明可以兼职,法律默认为专职;如果有明确说明,在职期间可以兼职其他与公司业务不冲突的职位,则他在职期间作网站的行为(此网站不与法律相冲突并且不可以利用公司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2、第二年没有签合同,但是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定期给他开工资,构成雇佣关系,在原合同中所有的约定继续有效。也就是说,第二年工作期间,他本人是应该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公司制度以及原已形成的约定的。
3、他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你所提到的那些不公平待遇,如没有兑现奖金、没有安排他出国等,如果你有文字上的约定(加盖公章或有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的签字),以证明他在完成某项工作时应获得某种奖励而未兑现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他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4、如果没有上述所说的文件或文件上没有可以证明公司认可的任何证明,他的待遇要求没有说服力。
5、如果公司支付给他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他也可以到劳动保护部门申请仲裁。
6、在公司方面,如果没有明确提出它本人可以兼职,他不能利用工作时间作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情,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利用公司的任何资源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否则均属于侵占行为。
7、他所作的网站是不盈利的,但是可以卖给风险投资,说明它具备商业价值,而网站是放在服务器上的,他本人正好管理公司的网站,这本身属于职务侵占行为,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综合以上所涉及的几个方面,无论公司对待你男朋友是多么不公平,但是他的所为已经伤害了公司的利益,总体形势对他不利,如果可能,我建议你们和公司协商解决,最好不要诉诸法律。在民事上如果员工与公司发生冲突,法律会本着同情弱者的态度处理纠纷而倾向于员工,但是,如果员工明显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司利益,这种行为一般不会得到同情。但是现在他的网站没有获益,因此没有那么严重,但是如果公司穷追不舍,他会比较麻烦。建议,协商解决,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将网站销毁或从公司服务器上转移出去。
希望以上所讲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公司坚持打官司,对你男朋友不利。若收到公司关于诉诸法律的公函,尽快找律师帮助,或许可以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另外,你也要考虑到,你男朋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