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与合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24:54
若n为一个大于2的正整数。求证:2的n次方,减1与2的n次方,加1。至多有一个是合数。(注意:先次方再加1,减1。请详细说明过程)

如果2的n次方减1是合数,设其可表示为pq,
则2的n次方加1=pq+2,如果它也是合数,必有2|pq
而2的n次方减1显然是奇数,即pq是奇数,矛盾。
因此当2的n次方减1为合数时,2的n次方加1不可能是合数,结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