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的问题!!!请高人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51:01
关于遗产的问题,这个事很复杂,我爷爷和奶奶离婚了,我爸给我爷爷,我姑跟我奶奶,后来我爷爷又找了个后奶奶,后奶奶那有个女儿,11年前我爷爷去世了,我爸没去要遗产,可我爸7年前也去世了,现在我们家挺贫困,请问,现在我和我妈还能去要遗产吗?有什么年限吗?

越详细越好,希望好心人帮忙,我有QQ:415719655

谢谢大家

可以,代位继承。提起诉讼即可。

相关法律如下: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八条 【继承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你父亲对你后奶奶尽抚养义务了么?如果有,还有别的办法。

新年快乐~~希望你的问题早日解决~~ ^_^

我不是专业学法律的 但是我学过类似的情况
假如你和你爸爸当初照顾过你爷爷 你们还是有这个权利的

对于你爷爷的遗产,如果一直没有分割,可以在20年之内起诉分割。
人父亲去世后,你作为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爸爸应当继承的那部分。//

有可能,遗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以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起算的。这个计算起算时间,要根据具体案情考虑。
关键是你们先要了解到当时有什么遗产,现状如何,如果有变化,何时变化的,这才好判断有没有机会。

可以。
你有代位继承权。
而且继承法上规定,如果发生法律继承,继承人在2个月内没有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即推定为同意继承。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在代位继承关系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为人继承遗产的人,叫代位继承人。
(2)代位继承人们只限于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为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旁系亲属或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适用代位继承。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