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科生想当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17:31
我是本科大一学生,今年想去当兵...请问去部队会有什么待遇.和回来以后有什么待遇...我身上有一处摩托车烫伤的伤疤..能去吗`?
希望各位朋友回答这个问题.,!
我今年10月份满20岁。是大一新生.也是体育特长生..脚上的伤疤是烫伤的..大概一个巴掌这么大。.我以前也是招飞过关的.!好象听说毕业去部队,可以授予副连级上尉军衔。。是一进去就可以授予吗,还是要有什么条件`?谢谢各位了`!

大学在校生一般参军有两种方法:
  1、选拔国防生:时间:5-9月份;入伍待遇:干部(军官或文职干部);条件:限与军队签约高校的一、二年级学生
  2、应征入伍:时间:9月底前完成兵役登记;入伍待遇:士兵;条件:限试点高校在校生

  退役安置规定:

  1、士兵:

  现行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比较多,但主要的规定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规定了安置原则和方针。即“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属地安置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二是规定了安置对象。安置对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所有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都属于安置对象,既包括农村义务兵,又包括城镇义务兵;既包括复员士官,又包括转业士官。从狭义上讲,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安置对象,仅指享受安排工作待遇的一部分退役士兵,主要有4种对象:从城镇入伍的义务兵(复员士官)、从农村入伍的转业士官(服役满10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农村义务兵、被评定为二、三等伤残军人的农村义务兵。
  三是规定了安置责任主体。退役士兵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接收安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
  四是规定了安置方式和办法。退役士兵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接收后,当地政府可以采取安排工作或办理自谋职业的方式予以安置。在安排工作上,主要采取“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和社会统筹安置相结合的指令性安置办法。对父母(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分配到其父母(配偶)所在单位(系统)安置。对父母(配偶)没有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由当地政府实行社会统筹安置。在自谋职业上,主要采取“经济补助、政策扶持、市场选择”的安置办法。对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当地政府从经济上、政策上给予一定扶持,并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不再为其安排工作。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进入市场自主择业,享受就业服务、社会保障、高等教育、个体经营、税费减免、贷款、户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办理机构
  县(市、区)民政局(退伍安置部门)

  办理时限
  退役士兵退役离队后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部队行政介绍信,到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