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贸易,人们都是把拿到钱当成第一要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6:49:47
给我的感觉是对合同的不信任,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否有解决的办法?(不反对链接和复制,但拒绝答非所问)
详细分析一下

如果出现偏差,不安合同执行,
你看看中国打官司的现状就知道了,
一场官司要打多长时间,劳心劳力劳钱,
完了人家还可以上诉,
你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人家来打官司,
等到终审了 OK
那就执行吧
执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搞定的

这么多风险存在,为什么不先拿到手呢

一般合同中规定,发生纠纷时,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而通过仲裁和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的情况较少,源于金额较小,对双方损失不大的情况。

在贸易过程中,信用是最重要的,它是双方建立良好贸易关系的基础。从金融角度,分为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这为贸易过程中的交易行为提供了两种支付解决方案,以弥补由于交易双方的不信任,而造成的交易不成功的问题。商业信用:纯属对对方的信任,即钱、货分离(先货后款或先款后货);银行信用:银行担保双方的信用没有问题,钱、货通过银行,如:信用证(类似:支付宝)

科学社会的发展造就了高科技的犯罪.
人们有句老话说的好"拿到手的,才是最实在的'
钱作为当今社会的主要交易工具,在现实的社会
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合同是法律对交易双方所立协议的一种监督
但是,如果合同一方以放弃诚信为代价(或者说
事先就是已诈骗的形式出现),拒绝执
行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的损失.这种时候另一方
是无法控制的,而合同的监督者,就会督促
另一方执行合同,为了能躲避应该有的责任,所
以就会出现出逃现象.出逃的原因无非就两种
其1.有钱不给 其2.根本没钱
这种出逃在法律上叫做经济诈骗,倘若公安机
关抓到人,通过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赔付,你的损
失也就可以拿到,但是你耗费的精力是巨大的,
如果对方根本就是个"空头",拿不出钱,那么你
自己 的损失就无法找回,他也会以刑事论罪,
但是你要的却不是这些,他坐牢与否都与你的
主观意愿无关.你想要的只是你应得的.
所以,现代交易中,人与人之间相互不信任比较
普遍,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导致对双方合同的
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