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员工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02:16
从网上了解到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的不同。其中一样是:劳务合同没有社保之类的。但是我现应聘的旅游公司如果我答应上班后则是该公司的劳务外包员工,公司会通过人力资源公司帮我买最低级别的社保,但无住房公积金。这样我究竟算是劳务工还是什么?实在很令人费解!求解各位高手帮帮我这个初入职的大学毕业生!!

公司劳务外包的,那么员工就与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签第三方的劳务派遣合同。
员工的社保、档案,属于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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