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该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22:29:19
母子二人共同拥有荒山X亩,母亲年迈,没有劳动能力,子将其荒山一点点开拓成可种植果树的山,栽果树X棵。由于国家修路占地,将此山占去,给地皮钱X元,果树按棵给钱共计Y元。请问,土地为二人共同所有,应将地皮钱均分,母子各一半,但果树为其子一人所植,这果树钱应有母亲一半吗?
我不是想听大家说情理上如何分配,就说按法律应如何分配?(其实问题是这样的,母亲并不想要这份树钱,认为其子一人辛苦植树所得很不易,可是其他儿女认为树钱应有母亲一份,让母亲与其长子要树钱后,均分给其他儿女,说如果母亲不要应属于她的那份树钱,就等于是把她自己的钱财只给那一个儿子,其他儿女就不负责养这位老母亲,事情并不是大家想的,母亲要钱,儿子不给,而是母亲不想要这钱,又怕其他儿女不赡养自己)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仔细分析还是很复杂的。母子互种地,这已经形成了一个事实合同。这期间母子应该有个口头的协定。也就是儿子种了母亲的地,会给母亲一个回报的,这就是儿子租种母亲地的代价。
作为地和树,应该分别来论。
地有地权,给的土地补偿款,应该按地的多少来均分。
树有树权,谁种的归谁。虽然种在母亲的地里。但她老人家没有劳动,没有资格获取树权补偿的那一部分。
在此之前,每年的果树收入,儿子应该给母亲有补偿的。在此之后,地没有了。儿子也就没有义务再给母亲补偿。
但考虑到树是栽在母亲地里的。补偿款是对以后收入的补偿。儿子独得也不合理。所以树的补偿款应该通过双方协议合理地付给母亲一部分。多少应该参考儿子每年给母亲的用地补偿(也就相当于租金)来确定。
平均分配是不对的。
如果在此之前,儿子每年不用给母亲用地补偿,也就是说,本来母亲把地白给儿子种,不用付什么报酬,地是白种的。其他儿子原来也没有什么异议,那么,现在这个果树补偿款,也就没有必要给母亲了。其他人提出的均分,是没有道理的。
可以参考毛泽东的《桃子该由谁摘》这片有名的论文来思考这一问题。

这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地给另外一个人种地,然后国家征地,给钱。这钱肯定是儿子母亲共同拥有,看怎么分配就是两个人之间的安排了。

那得看那母子事先有没有把各自拥有的土地划分清楚,没有的话,那就应该是X钱平分,Y钱也应当分一半给母亲。因为有可能儿子的树种到了母亲的土地上,如果儿子不给钱,那么母亲就向他要租金。
天经地义的事
儿子不能欺负年迈的母亲

当然,没有母亲的地,其子去哪种树啊

应该给 母亲的!

母亲要给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