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9:20:55
我女朋友以前有过一个男朋友并同居有了一个女儿,但没结婚,后来,女朋友忍受不了他酒后打人想要逃走,当地派出所不管这事,男方胁迫她写了个纸条,要求每年交2千元孩子抚养费给男方才放她走,这事已过去2年了,她现在告诉我了,我想问一下,这个纸条有没有效?当时她离开时什么也没带,家里有7,8万块也全留给男方了。而且2年来不准她去看孩子。
谢谢各位的答案,我现在是一名刚毕业才工作半年的大学生,她也刚出来没几年,我们2人现在来说没什么积蓄,我家里倒还宽裕,但是她的意思是不理那边,不想我从家里拿钱,孩子实在不行也别去看了,钱不给那边,原来的也不要了,只求个安稳,我说过她好多次法律意识淡薄。我的意思是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我不想这事让家人知道,求好心人给支个招,付诸法律的话肯定闹大,我父母那边会受不了的。通过仲裁协商的话,她又不同意,这两年她基本上没攒下什么钱,哪有钱交这个费用!

1.根据婚姻法规定,不管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作为父母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每年给孩子2千元的抚养费(包括维持生活必须费用和受教育的费用及一些其他意外支出)直到成年,以目前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来说,是并不高的。也就是说这钱应当出。
2.如果因对方胁迫而签此协议,或自己确实无能力扶养,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起诉,申请适当降低扶养费,双方也可协调处理。
3.女方有权利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至少可以抵小孩的扶养费.
4.男方不准女方看望孩子,这是不合法的,可以找当地政府部门协调处理。其母女关系是不容改变的。

可恶!这种纸条没有法律依据,无效。还有可以告那个人,要求他偿还所有钱。

法律你都不信任了,那你只能犯罪咯

这还是男人吗???太不够了!去法院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