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懂得法律的,打架出了点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7:08:08
打架出了点事。

开头:
两人约好出去,他先动手,然后打起来。单挑

结果:
一人破了点皮,都是皮外伤。

问题:

我能不能去告他??告了会不会给他留案底?

像就打架,而且是单挑,不是群架,两人均满18岁,这样能不能告?会不会留案底?

如果坚持一定要告,能不能告?

懂法律的才回答啊。要确切的法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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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愿意回答的留一下QQ吧,我加你,我想问得更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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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再补充下,事情是这样的:

约好了出去,但没说好要和平解决还是打架解决。

后来由于情绪不稳定,打了起来,但是是他先动了手,这种情况呢?

另外我好奇,打架在场没人做证谁先动手,虽然有证据证明我们确实打架了,比如短信什么的……但
是没人看见我们当时是谁先动手之类的,那么还有把握给他留案底不?

另外,斗殴是不是约定的我不清楚,情况是约出去,但没说要不要打,就是说可能和谈也可能打起来,这算什么?

这么说,即使是他先动手,我是不是也不能说是正当防卫?

首先,这是属于双方约定的互殴,法律是不予保护的
其次,在互殴场合,双方的主观心理态度均不确定,因此是以好似机造成的结果来定罪的,即造成伤害结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结果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再次,你们的伤害结果均为轻伤,因此你不能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的,如果你坚持要给对方”留案底”的话,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即对方有可能会给予行政处分,而行政处分是要记录如档案的.
第四,在提出请求的时候,你要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即证明不是约定的斗殴,而是由于对方的过错造成的,此时他对你的伤害要受追究,而你对他的伤害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补充:
1双方约定出去协商,应当根据常理来推定为和平协商方式,因此法律不推断为以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先动手一方有过错
2在没有人证的情况下,手机短信也是可以成为证据被采纳的,但是你要注意短信的发送时间,发生争斗时间,以及短信内容,尤其是短信中的词语.要能充分证明自己赴约是出于和谈的目的
3只要对方被给予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都会被留案底
4只要是他先动手的,你在处于自我保护的目的下,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