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合适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9:14:34
我现在是一名没有毕业的应届硕士生,春节前我被北京一家公司应聘,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已经签订了,违约金也已经约定好。春节之后想早点儿来,把实验做完了好去公司实习,可是今天接到公司电话说,公司不想要那么多人了,所以想支付我一定的违约金(当时约定违约金为8000,现在公司不想支付那么多,打算支付3000),然后我再另寻工作。
还没有上岗就被解聘了,这样的事情让我无法接受。
我还是学生,不知道公司这样的做法对我以后找工作会有什么影响?还有公司只支付三分之一的违约金,我就这么认同他们吗?
这个过程中我需要注意什么呢?在学校这方面有什么影响和作用吗?
我是一团迷雾啊!

现在已经颁布了新的劳动合同发了,对你们这种高学历的人即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会,不过就我个人的观点我觉得新劳动法好像对公司来说没有很大的优势,要是我也不太想用高学历的人。
至于你那违约金肯定是可以要的,因为是公司违约了的。
学校这方面影响应该是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