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48:26
本人在某县级市的黄金地段有产权方一处(居住用商品房),面积40平米(公摊除外)。现在要拆迁。但开发商给出的返迁补偿条件无法让包括我在内的相当一部分人接受。
我想知道的是:
1:拆迁方需要给我们提供什么才能证明他们的是合法拆迁?
2:不同的拆迁原由都有什么拆迁补偿标准?
3:我们在此事中有什么应该注意的事项?
4:我们在此事中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只有政府以公共利益为理由的征用,(开路,修桥等,政府批了的开发区等,)就可以强制。纯用与商业开发的,就是你和开发商的事,你愿意卖就卖,价谈不好就不卖。如果他要以他的是政府征用的来要你的地,你可以和他签个详细的补偿协议:说明只能用于什么,如果改变用途你可以无条件的收回你原地的使用权,他会干吗?

只要你不愿意你就可以不走,非常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