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应不应该享受法定假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8:23:47
我家这个月嫂很不地道。因为我们还想过年后再用她两个月,过年时让她休息了七天,她就要求把那七天也算在工作日内:春节法定假三天,另四天算提前休本月的休息日。这倒也罢了,法律规定这样我们也不好说什么。二月份正好只有29天,原来的合同规定是26个工作日,她要求本月7号到下月6号算一个月,这样这个月她实际上班只有22天了。
其实她在我们家有很多合同上规定该她干的事都没干,尿布和宝宝衣服都是我们保姆在洗,她还不知足,还这么斤斤计较,让人很不爽。我很想把她给辞了,但宝宝爸马上又要到外地上班了,又怕弄不过来。
月嫂倒底要不要休法定假的?就算休,是不是还是该按合同约定的26个工作日来算一个月工资的?

月嫂属于雇佣关系,因此,不适用劳动法律调整,更不适用劳动法律中的法定假日规定,不能享受法定假日工资的待遇。
  如果月嫂在法定假日自行休息,可以扣除其休息期间的工资。
  月嫂和雇主之间,主要看合同如何签订。‍

月嫂和雇主之间是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所以不享受法定假日。

任何劳动者都享有同等的法定节假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其实月嫂也是人,你若能把她当一家人,就不会这么多部满了,至于工作日的问题,你们可以搬出国家的法规来和她讲,她如果不遵守,你可以辞退她,但问题是你又十分需要她,那你就只能和她商量着来,人与人交往没有硬性的规定,大家都满意才好。

祝你的宝宝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