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竟然长达8个月之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02:19
您好,我是一名本科大学生,2008年7月毕业。
从2007年10月底开始在一家单位工作,当时只是口头说先【实习】,实习期间每月800元,等毕业后再和我签正式的公司合同,到时候就不用经过【试用】期了,直接算为正式员工。就业协议书是在2008年1月1号签订的。现在我和其他正常员工一样,一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40小时,也正常上下班,违反公司规定也同样要接受处罚。可是仔细算一算,我的实习期为:2007.11.01~2008.06.30竟然长达【8个月】之久,关键是实习期间没有社保、医保等等,而且好像还可以随时把你开除,这让我很是担心。如果是试用期,那么,根据劳动法,我就可以享受社保、医保等,还可以拿到正常工资的80%。
我曾经和领导交涉过,但他总是因我尚是学生,还没有毕业,依然把我定义为一个【实习生】,而不是【试用人员】,可是我现在所做的工作和正常的员工一模一样,违反公司规定一样要受处分。请问领导的做法对么?我能否可以“提前”进入【试用期】?谢谢!
今天是2008年2月16日,截至到今天为止,我已经“实习”了3个月零16天了!
难道我还要继续“实习”下去么?!

说句实在话,看公司待你如何。
如果公司待你不错,那么就好好干,不要在乎这些东西。毕竟这种形式上的东西,说白了,人家合理逃避责任,现在社会上谁不是这样呢?毕竟现在要找一个待员工好的公司不容易。
如果公司待你不好么,保留证据,走人的时候算总账。毕竟中国法制意识还不是很强。闹一下,工作就没了。

可以利用合同法为自己要回应有的待遇~

你最好着个律师咨询一下。
第一,试用期不会超过3/6?个月的。
第二,网上的回答都是抹零两可的。你找不到答案的。

实习生有他特有的权利 那就是可以多请假回去学校上课 写论文之类的东西. 现在你还太早 别太计较那些

这种事看你自愿了.如果你确定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工作就利马走人.如果不能就老实呆着.法律保护不了你的.况且你还是旧劳动法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