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如何交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44:25
我是四年前与公司签的五年期劳动合同,当时领取了公司1万元安家费.合同中规定,合同期内违约要按公司规定交纳违约金并返还安家费.公司规定按照未履约的年数,每年交纳2000元违约金和20%的安家费,即差一年交回4000元.我还有一年合同期满,现在想走,公司要向我收取4000元违约金.因为新劳动法把违约金取消,我认为我只需要交2000,但又怕公司把安家费退回政策修改,改为全数退回我就得交1万了.现在该如何办?
我离开公司后到外省单位工作,涉及到户口和档案转移的问题.这需要原单位出很多手续.如果不交钱,他们不给出手续怎么办?

违约金是要缴纳的,因为你们公司这样采用支付特殊对价的方式(安家费)在原来劳动法下是合法的,而且也约定了分摊方式,是合理合法的,在新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有如下规定: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换句话说这既限制了你也保护了你,公司不能单方面变更分摊方式,你也只要交回4000块就可以了。我感觉公司应该说还是比较规范的,对你也还是不错的,所以我认为这钱是少不了的,至于转档案户口的问题,他们是不能卡你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约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所以你也不需要有这方面的顾虑,总体来说,公司还行,你要走,一定是另有高就,恭喜先!

呵呵,2008年开始,新劳动法生效啦!
我们卖命的日子过去啦

绝对不用交违约金啦。

去劳动局问清楚

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