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关于“三年内租金”和“三年内租金上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1:41:34
条款1:三年内租金为1000元。按月征收。
条款2:三年内租金上限为1500元。

房东口头答应三年内租金1000元,但是后来一时不小心被加上了后面一条关于“上限”的。这份合同这样表述是否合理,是否有矛盾?三年内如果房东随意调高价格到1500怎么办?

有矛盾啊。。
第二条应该有附加条件 才能成立。比如后面写明,遇到什么样的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租金上限这一个标准。
你还是找房东商量下 重新签订吧,不然下个月他就涨 你还没说的。

不合理的.
如果是这样签的话.那房东随时可能把房租涨到1500.这样对你是极为不利的.
签合同应该有一个固定的租金.如果每年要涨租那也要注明每年递增多少.
合同本来就是个扣字眼的.不注明清楚对你这边不利.如果还有机会最好重新签一份合同吧.
如果有什么需要给我的百度发信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