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了辞职报告,单位不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8:13:46
呃,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个问题,也许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我本人也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首先,我的工作比较特殊,北京某个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不是正式编制的公务员,不是干部身份,我和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其次,我已经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了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快2个月了仍然没有批准,领导的答复就是:“回去等通知!”
我该怎么办?1、有人说了,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直接走人了,如果单位不给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去劳动仲裁。可是您想想,这简直就是告黄世仁告到穆仁智那里去了,即使我赢了,一方不服裁决不是还得到法院吗?!我在这里工作过,他们那些事情我多少清楚一些。。。。2、有人又说了,直接不来上班了,让单位辞我。这个办法我也想过,但是您想想,如果单位给我来个开除怎么办?这是要记入档案的!而且这种事情在我们单位也有先例。我想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如果被国家机关开除过,那我就没有资格参加了。。。
我该怎么办?很苦恼!

虽然是事业单位,但你们形成了劳动关系的,还是应该适应劳动法.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为其劳动,只要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日就可以了.但我个人认为你的问题用法律途径解决不太合适,没必要闹那么大,你可以考虑给领导走走关系之内的!

很简单 问律师

你那是事业单位,不归劳动法管
是人事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