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顶撞了管理几句话,她就辞腿我并罚我1000多块钱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0:24:32
我是深圳雅来服装公司驻梅林天虹商场一个柜台的营业员,前几天因为我顶撞了商场的一个管理员,她[管理员]当场就说辞退我,并且说罚我款,辞退我之后,等我到雅来公司结工资的时候,[我的工资是雅来公司发的]公司人员说商场罚我1000多元。我的工资本来就一千多点!]罚款理由是我不服从管理,我想求助大家商场这样做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你并没给公司带来什么损失,所以不应该被罚款,就算罚款,也不可超过你工资的20%。另外,公司辞你必须向支付违约金的。

我觉得不合法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