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被选举人不是党员就不能被选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13:20
近日,温县公布2008年村委换届候选人名单,有1000余名被群众高票推举的候选人被温县县委剥夺候选人资格。理由是“不是党员”或是党员年龄超过55周岁,这一做法严重违反了《村民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性别,职务,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县政府的做法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去什么地方反应?

他们这样做明显违法了.
村委会的选举是村民们自己的正常权利的行使.
村民选举的村委会候选人和正式选举的结果,上级行政部门是不能撤销和改变的.
可以向县委的上级党委部门投诉.

不是党员就不能被当选吗?没有这个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一定要党员。县里这么做是违反《村民组织法》的。这个问题可向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不行还可向上级机关反映。

村委会选举又不是党支部选举,不一定要党员的。另外,村一级是群众自治组织,没有具体的年龄限制。
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也就是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或是去县市人民政府反映,或者它的信访机构,如果没有结果可以去提起行政诉讼,那是有资格但没有被当作候选人的那部分人可以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第十四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此外没有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