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1月份结婚,但没打结婚证,现夫妻感情不和,男方不同意离婚,如何才能顺利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57:19
结婚期间男方未对家庭尽到责任,且好赌,小孩读大学时不但分文未出还输掉了小孩的学费。女方一人负担小孩学费,现在小孩已毕业,小孩是否有权向父亲索要未出的学费?女方从小听力不好,属于弱势群体,现在男方提出要女方支付精神损失费才同意离婚,是否有法律依据?夫妻分开居住多长时间才算分居?分居期间女方通过个人辛苦所得的工资薪金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在此先谢谢给我意见的朋友们
是否算是事实婚姻?

你好~~~你们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由于你们已经形成了结婚的事实,所以你们的婚姻国家是承认的.在结婚期间你们所拥有的一切(房屋,钱财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居2年后你就可以和你先生离婚,至于听力不好,可在法院裁决的时候提出,在钱财分配的时候就有一定的倾斜.而你在分居打工期间的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儿子要学费的问题,由于在婚姻期间财产是共同拥有的所以要学费是没有那个必要的,至于什么精神损失费那是无稽之谈,除非在婚姻期间你对他造成了什么伤害.如还有什么具体的问题,就给我发消息哈.

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利用法律手段申请离婚,最好先找个律师

建议您找个律师`或是打电话可以询问相关事情``

对这种无赖男人,通过法律调除无效婚姻,放心离婚吧!追求自己的幸福去吧!

反对1楼的 这构成事实婚姻
你离婚了 可以获得共同财产外的额外补偿
小孩子可以向男方索要抚养费
在婚姻存续期间 女方的工资是共同财产

呵呵,如果情况属实,法官是会偏向女方的,女方的财产是可以保留的,这精神损失费根本不用给,这男的压根就是个流氓来的,你应该反过来问他要才对

不要想什么妇人之仁了,狠下心来,人善被人欺,你也不小了,应该明白的吧?恶人没有道理,却弄得自己有道理似的,善人有道理,却弄得自己没有道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