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刚过逝,养女应怎样保护自己能继承的份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55:13
我今年55岁,养母是我亲生父亲的妹妹,小时候就过继给她们了,但并没有一起生活。直到20年前才做公证,公证为他们女儿,户口本上也写明了父女关系!
养父母没有子女,有3万遗产,一间房子。 最近养母过逝,之后养父希望将房子在他死后一半给我一半给他侄子。追悼会上,他的侄子送的花圈上是以儿子相称的,并且养父说墓碑上也要写‘他侄子为儿子’。
请问,1。养父的侄子是否具有继承权?
2。如果他与侄子做公证了,未来遗产怎么分配?
3。现在养父在世,所以我不愿此时向他要房子,请问我是否等于放弃继承养母的那部分遗产?
4。我担心养父会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把房屋变卖或过户给他侄子,请问我能做些什么防止这种事?
20年前养父母曾迁入我家的户口本(户主是我丈夫),后他们迁出户口到现在的房子上.而我并没有一并迁入现在他们的房子的户口本里.那么养父要卖掉他现在的房子,是不是不需要经过我的同意就能过户给别人了? 我应该怎么做,能使他如果卖房,必须经过我认可??

1。养父的侄子具有继承权
2。如果他与侄子做公证了,未来遗产要根据养父的遗嘱
3.并非放弃因为你是家庭成员之一
4.如果发生直接找律师就可以了

1、如果未办理收养关系,侄子是无法定继承权的。
2、收养关系不是公证能解决的,但如果他准备通过遗嘱的方式处理自己拥有的财产及相应份额,那是可以的,有遗嘱就要按遗嘱办了。
3、如果未分割、无变化,不视为放弃。
4、及时要求继养母的份额。

1.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可见,你是他们的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3.他们的侄子,没有继承权。但是法律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法律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的人。
5.你的养父只能处分属于他的那份财产,具体是:钱3万,你的养父有权处分22500元,剩下的属于你7500元;
按房子是你养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的养父有权处分这间房子的75%,剩下的属于你,即这间房子的25%他不能处分。
6.你应在你养母过世后的两年内,维护你的继承权。
7.你养父的侄子,把自己写成儿子,法律是不承认的。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