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如何在北京落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8:14:03
我不是北京户口,前几年在北京工作期间与一个北京男子相爱并同居后前生有一子,后来由于双方老人等各种原因,我们没有走到一起,他又结婚了,孩子目前归我抚养,他的爸爸每月会按时支付生活费。现在孩子已经10岁了,请问如果想让孩子的户口随父亲,办理北京户口,我们应该怎么办,有这方面的相关政策吗,孩子的爸爸非常希望孩子能和他生活在一起,他的家人也接收了这一事实,只是不知如何办理户口问题。

(1)超计划、非婚生育上户需持以下证明到辖区县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出生医学证明、本人申请、居住地单位或街道出据证明、父母户口薄;
对于因长期外出被注销户口的,经调查核实现确已回原籍居住的人员,应予以在原籍恢复户口。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条件的,恢复户口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确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尚未落户的收养子女,凭县(市)、区以上民政收养登记机关出具的《收养证》(仅限事实收养子女),经户籍民警审查核实后,由派出所领导批准,可办理落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