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家庭暴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32:27
是我的叔叔无缘无故痛打自己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小表弟,打到站不起身头疼手出血竟然还锁在家里不让他妈妈带他去看病,有没有法律可以惩治一下这样的没有文化又如此恶毒的男人???!!!
我表弟只有12岁,发誓是我见过的最乖的孩子了,学习成绩第一,非常听话,但都是因为他爸爸的无知总是无端被毒打,我很可怜他,真想有人把他爸抓起来算了,怕被他迟早弄成脑震荡。。怎么可以投诉他?
他实际上也是继承了他爸的传统,他从小就在家庭暴力中长大,一直被他父亲打骂,而且继承了他父亲的封建思想就是父亲骂儿子不管有没有道理儿子都不能反抗一声,绝对服从。。虽然都已经新世纪了,不明白这些人的脑子里装了什么??

这种家庭暴力问题最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觉得还是不要和民警报这个事,照你说的情况来看,如果民警对他进行教育,很可能引起他对你弟弟更狠毒的殴打,所以建议你咨询律师,把情况说清楚,看看有没有什么比较妥当的解决方法.

在中国可能比较难
最好是先到报社曝光一下
多找几家报社
引起舆论关注
同时报警
一切遵循法律途径
一定不要说什么算了算了
老爸是为了儿子
棒下出孝子之类的
不然那孩子以后惨的日子还长着呢

直接打110,警察就管了

这样的毒打已经涉嫌构成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但是虐待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本条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定罪量刑。因此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思。如果被虐待者不控告,司法机关就不要主动干预,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但根据本法第98条之规定,如果被虐待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民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被虐待者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控告,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干涉,由人民检察院查实后提起公诉。犯本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的才处理”的规定。

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这种家庭暴力你是无能为力,更何况是你亲戚家,还得请法律出马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范围有哪些?
婚姻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的范畴包括:(1)夫妻间的暴力行为,如丈夫殴打、漫骂妻子,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或摧残妻子性器官等。(2)父母对子女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