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7:56:18
如果购买了一间房屋,是在双方注册前的,写了女方的名字,而且没有去公证处公证为婚后共同财产,那么是不是作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是不是没有权利要求分一般?
如果是注册后买的,写的是女方的名字,也没有公证,那么离婚时,男方有没有权利要求分一般?
谢谢各位,希望各位能为小女子解答一下。
当时购买房屋的全部钱是男方出的,而且一次付清,并没有贷款的。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按你说的情况,第一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双方一起出资买的房,议案是认定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第二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名义买的房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协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如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上我的百度空间进行咨询。

如果是注册前,女方已付清房屋的全部房款,即使没有办理公证,该房屋也是女方发婚前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利主张。如果是注册后购买,则属于用家庭共同收入购买的该房屋,男方则有权利主张共同购买的那部分。如注册前女方个人支付了部分,注册后共同支付了剩余部分,则男方有权对注册后支付部分主张权利。

1、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名下财产系个人财产,非共同财产。

2、反之,结婚后以一方个人名义购置财产,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