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失踪难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13:07
父亲13年前失踪,留有一处房产,是他的名字,我想过户继承。听说先要公告死亡。于是我跑法院,法院说公告死亡必须有户口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可是我家以前的户口本上父亲名字又打错一个字。唯一能证明他真实姓名的只有和我母亲的离婚证明。
可法院只认户口本,除非先到派出所改名字。可到了派出所又说我不能替父更名,非得本人来。我说他失踪13年了,他们说我是口说无凭。要社区居委会证明。可那地方13年前都拆迁了邻居都搬走了,居委会也换了几任人根本不愿意证明这事。就这样被踢皮球,又不告我到底怎么办手续。我都搞糊涂了! 该怎么办呢?
第一 没人能证明我该怎么办?找谁去证明?
第二 派出所难道不能直接查身份证或原始档案吗?把名字改过来不就得了?
第三 公安机关这个证明应该证明出,才能拿到法院起作用?
第四 是先宣告失踪还是可以直接公告死亡?

1、只有居委会能证明,你可以找两个邻居作证。
2、你可以户口登记上面的名字申请死亡公告。
3、没有公安局证明法院是不会宣告死亡的。
4、不必宣告失踪,可直接宣告死亡。

你不会公告户口本上面的那个名字死亡么,改什么名啊
居委会还搞不定么,花点钱请居委会主任吃个饭啊

找居委会和民政局

送点钱一切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