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工资的税法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7:52:09
很多中国年轻人都对自己的父母有经济上扶助的义务。这就可能包括(比如)每月给父母一笔钱,或者为他们支付电话费、房租等类似的费用。

假设在雇员的帮助与支持下,雇主每个月给这位雇员父母的银行帐户中打入一小笔钱。假如这笔钱是每个月一千元,而这个雇员每月的工资是五千元。

这些实际上的数字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在此仅作说明之用。但关键是每月付给父母的钱仅是其月薪的20%。

假如公司建立了一种制度,在其员工父母在世的时候,每月不求任何回报地支付给他们一笔钱。当公司与员工的雇佣关系终止的时候,就停止支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这笔钱的支付是基于钱的接受者承认(声明)这笔钱是雇佣方酌情支付的,而非其契约义务,强求其支付或继续支付。

显然在工作与报酬之间是存在联系的。

一种观点认为此种报酬并没有支付给员工,没有使员工直接受益,所以不能算作是员工的收入。如此说来,当然不能算作是收入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此种报酬是由工作获得的以金钱形式支付的“福利”。将它支付给员工的父母只是避税的一种途径。以此种观点看,员工薪金与其父母得到的报酬之间保持恰当的比例是十分重要的。

问题:
1.如果一位员工应当享受加薪,而他决定将其中的一部分给他(她)父母,那么这部分钱能算是这位员工的“收入”,予以纳税吗?

2.员工能否把收入分配给另外一个人,而这种分配方式在税法上也是合法的?换言之,即纳税义务随着薪金一起转移给接受者。

3.一个公司能否把钱支付给自己员工以外的人?

4.如果可以,并且已经支付,那么公司该如何在自己的帐薄中记载这笔开支?

5.公司是否有义务扣留所得税?

6.所得税是否仅限于工资收入?

总体上的目标明确了。如果有其他更省税或更便捷的方法,请指出来。

现在公司能否把钱支付给自己员工以外的人
是不可以的 尤其是工资!!!
因为工资 是要有签约的人才能拿的
但是其他的可以由公司给 员工的父母什么的
公司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