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纠纷诉诸法律的话,是怎样的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23:00
98年我家因劳力少将1块地给一家乡邻种,当时只要他家上交提留税, 但他家不肯,于是妈妈找大队负责人要将地划给他家,并口头协议说以后她不会跟他要,但是如果家里有能力时,其他人要种的话他家要归还。之后几年一直是他家在种。现在我家大哥想要回那块地,并且99年的承包合同上那块地还是属于我家的,就是说并没有划给他家。可是他家以已经在地里栽了树为由,不肯归还。让他那其他空地换给我家,到树卖掉以后再换过来他也不肯;或者长树的几年里每年按照一亩一百元的租价支付给我们也不行。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家怎样才能要回那块地?大队的人调解也不认真,只想马马虎虎的拖。我应该找哪些部门处理次事?

要是诉诸法律的话,是怎样的程序?我家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吗?

1.99年承包合同记载这块地是你家的,就是说你家仍是这块地的合法承包者,具有承包经营权。
2.给邻居家种,应视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规定,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因此你现在要收回这块地,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3.“流转办法”规定: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因经营权流转产生纠纷,可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你家有这块土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证就可以了,不过要给对方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