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专利申请类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40:57
2月19日刚向专利局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申请费已交,但现在由于某些原因想要改为实用新型来申请,请问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另外已交的申请费可以退回吗?
还未收到初审合格通知

如果你对申请日没有特别要求的话最好还是重新提交一份实用新型申请。
因为申请费和印刷费是不能请求退款的,如果重新提交新型申请并要求国优的话不仅要交申请费还要缴纳优先权费,对申请日没有特别要求的话没有必要花这个钱。
对于2月19日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你最好提交一份主动撤回声明,要求撤回该申请,防止初审合格后公布。

我来总体说下,
你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提交日期是2008年2月19日,一般情况下也就是说申请日是2008年2月19日,我们称这个申请为在先申请。
你可以在2009年2月19日前,提交相同主题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我们称这个申请为在后申请。
在后申请的提交同时(注意,只能是同时),你可以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这样2009年2月19日前提交的在后申请,都会被视作在2008年2月19日提交。这就是所谓的要求本国优先权。
在先申请的在后申请的优先权批准后,就视为在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撤回了。
在先申请的申请费是不退的。
在后申请也要缴纳申请费,还要缴纳额外的优先权费,因为你要求了优选权。

无法转换!

原申请费不会退还,实用新型专利只能另案申请。

重新提交一份实用新型申请,在授权时专利局会让你选择放弃哪一个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