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在英国未成年人留学生监护人责任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4:33:45
姐姐的孩子在英国留学,今年刚去的,孩子还没有成年,找留学中介联系的当地的监护人,哪位朋友知道,在英国对这样的监护人有什么责任约束或者规定的法律,我们很想知道,孩子还小,我们希望了解更多的监护人应该遵守的规定,希望知道的朋友尽快告诉我们一下,在线等,谢谢
有没有什么行业规定或者法律法规的呢?

各国对监护人的责任大致一样,是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父母是第一监护人,不过通过授权,可以委托他人作为监护人。

不过留学当中,在外国所谓的监护人,其实就是个紧急事件联系人罢了,当学生出什么事情了,就会被知会监护人,转而通知其父母。严格来讲,监护人还要承担未成年被监护人的抚养义务,但这个明显不适用于那种留学中介找的监护人。所以,与其说是监护人,不如说是个监管人,因为监护人具有法律责任,而未通过书面授权,在英国的那个“监护人”其实只是充当一个联系人罢了。当然,被监护人的权益被侵犯时,监护人是有责任去维护的,不过留学的这种,他们更可能只是知会对方父母就算,毕竟不是正式监护人。

说实在,不要期望那在英国的监护人会承担多大的责任,监护人都是被动型责任,当有人侵犯被监护人的权益或某些对被监护人可能造成危害行为时才出现,平时是没权限制被监护人的。

以下是中国对于监护人的法律限定,英国的那些英文就算了,大体权责一致:
1、《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4、《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