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遇到的新问题......请各位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9:45:07
我公司是做市场投资的,有自己开发的地产项目,目前还未竣工决算,项目工程款也未结清.现在老板想自己用来做商场,注册了一家商业公司,注册资金名义上是我公司投资,其实新公司帐户是空的只是走个账,也就是说两个公司一套人马,却有两套财务核算,两个公司的费用都由我公司帐户支付:包括开发项目的土建安装工程余款\期间费用\为经营需要而做的土建安装类改造工程费用\以及为经营需要做的装修费用\和前期开办费等.按照老板的思路,财务核算除开发项目的工程余款外,其余全部转入商业公司来核算,包括项目中可以主观剥离出来的费用,将这些垫付的资金作为投入资本.这样一来财务核算内容很难界定,应该怎样来操作?如会计核算怎样过渡与衔接?这种方式可以吗是不是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呢?求教各位有无建议或提供类似案例供借鉴?
我还是不明白......一、商业公司帐上没有资金,报表上资金栏为0,所有支出挂往来,这样可以吗?二、目前发生的相关税费如:个税、劳保、印花等实际都是商业公司的,却是地产公司支付的,又该如何核算呢?在两个公司的报表上又该怎样反映?三、以未竣工地产的所属部分,如其中一层楼的建筑成本做为投资基金的一部分,这样也行吗?

财务核算以会计主体为准,按老板的问题做,只要分清会计主体就行了,应该是比较容易界定的.
商业公司是新账,不需要过渡.
这种方式可以,只是增加了你们的工作量,你应该要求加工资.